查封車怎保管 官署當鋪車主鬥法

積欠使用牌照稅等費用3萬多元的一部自小客車,1號停在路邊停車格,遭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查扣之際,突然自稱是當舖員工出面急說不能扣車,因為車主才向當舖借錢,行政執行官說明已查封,不能任意移置,請配合公務執行,最後,業者急忙通知車主前往分署繳清全部欠款。(李明朝報導)

桃園分署表示,一名納稅義務人因為積欠使用牌照稅、汽車燃料使用費、交通罰鍰共計3萬2千400元,經移送機關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,1號下午,經由桃園市政府交通局通報,車輛停放在蘆竹區中山路一處停車格,立即通知桃園執行分署現場執行。

桃園分署表示,執行官查封車輛之後,拖吊車還沒有抵達停車地點時,突然出現兩位中年男子關切查扣原因,行政執行官說明是欠稅扣車,中年男子表明是當舖業者,因車主跟當舖借錢,還沒還錢前,要將車輛開走「移付保管」,要求「不能扣」。

行政執行官告知車輛已經查封,不能任意移置,請配合公務執行,最後,當舖業者聯絡車主,通知立刻至分署繳清全部欠款。

分署表示,今年1月到7月1號,已查扣車輛28台,為國庫追回151萬4289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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